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章程
一、学院全称
上海立信会计学院
二、校址
松江校区: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
徐汇校区: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
三、招生层次
四年制本科、三年制高职高专
四、办学类型
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五、招生计划
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
六、外语语种要求
一般专业限招英语,计算机信息管理(中日合作)专业日语、英语兼招。
七、招收男女比例
男女比例不限
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按照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执行,不招收色盲生。
九、录取规则
(1)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,并在我院投档分数线上的考生,全面衡量德、智、体,以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(2)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,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,不设专业级差分。
(3)在同分的情况下,依次按数学、外语和语文成绩进行录取。
(4)英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,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,笔试成绩必须在100分及以上。
(5)日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,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。
(6)凡上海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(本科)需要英语口试,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。
(7)录取专业为会计学的考生,在秋季注册报到后,我院将根据其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和英语笔试成绩,择优录取部分考生进入会计学(国际会计)专业方向学习。
十、收费标准
学费:本科专业为5000元/年,高职高专专业为7500元/年(中日合作专业为15000元/年)。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
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,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各方面合格,准予毕业,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。
十二、咨询电话
021-67705115、67705238、67705131
十三、监督电话:
67705008、64278346
十四、学院网址、电子邮件
www.lixin.edu.cn
zhaoban@lixin.edu.cn
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
1、学校每学年对评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,将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,发给证书和奖励金,发放奖励金的最高等级可达3500元/年,累计获奖学生比例可达学生总数的40%。
2、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,由个人申请并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证明,经审核后可在相关银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政策(每年最多可贷6000元)。同时,学生可申请安排勤工助学岗位,而获得一定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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